手机用户王先生在购买新3G手机后,被一万元的天价流量费吓到,尽管他从未使用过网络。此案中,法院支持王先生的诉求,认为通讯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他自愿开通了高额流量套餐,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并因欠费导致手机停机,需担责。
法院审理中发现,部分消费者因通讯公司的错误提醒被误导产生额外花费。法官徐敏敏指出,查询时与通讯公司统计的时间差可能导致额外费用,消费者有权主张退费。但并非所有天价流量都可索赔,手机应用软件、WiFi切换和病毒木马等因素也可能导致流量费用激增,因此消费者需谨慎使用并明确服务内容。
北京房山法院法官卢涛建议,消费者在开通流量服务时,需了解服务详情,定期检查消费详单,确认无不明收费,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申请详单,以确保权益不受侵犯,远离天价流量的困扰。
法官提示:在面对天价流量问题时,消费者应主动索取消费记录,警惕未明示的收费项目,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