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案子,2007年底开庭,到现在还没出判决书,到法院去找法官,让我们在家安心等,找他们院长,告诉我们说他不是院长,找他没用,几十万给扣在银行,几年了,这样造成的损失到时候该由谁负责?
开庭后不出判决书的原因最主要就是因为审理期限没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一审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76条,二审对判决不服审限三个月,对裁定不服审限三十日。以上时间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