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省中医看病,办了医疗统筹选省中医为定点医疗机构,交费时也出示过,后来预约下周检查要先交费,就去第二次交费了,忘记了出示医疗统筹的那个卡,那个收钱的人也没有提出要看,就这样在我的医保卡上扣费了。
我事后想起报销的事,就回去问那个人,她说她也不知道我的那个检查可不可以报销,即使可以报销,我没有出示那个医疗统筹的卡也不能报销了。
一、我很关心我医保卡上扣掉的检查费怎么追讨?医疗统筹除了在付款的时候自动报销扣钱,还可以事后零星报销的,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如果不可以,那我不是多交了钱麽?我医保帐户上每个月都要扣钱的啊,不能扣了钱却不能享受统筹报销吧?报销的都是我扣掉的钱啊~~~
二、医疗统筹选定点医院,而且我第一次交药费也出示的那个卡,医院应该有记录,否则我今天选省中医,明天不是可以选省人民医院麽?
希望知道的大人可以帮帮我~T_T
楼下的大人,从8月1号开始,门诊也可以报销的,而且医保卡从8月开始每个月都会扣一部分的钱。就算不看病,不办理医疗统筹每个月300蚊上限的报销,也会扣钱,所以实质上系一个社保年度内我报销的金额未达到271.2蚊(因为我工资未达到去年平均工资,所以按去年职工平均工资2260元的1%来扣,即22.6元),可以认为报销的其实系自己被扣佐的钱。
而且医疗统筹系系一个社保年度内选定一大一小两个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变,暂定实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