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经济学讲义》读书笔记|八、信息不对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5
信息不对称的表现:欺骗,偷懒,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敲竹杠。

柠檬,它在美国也是个俚语,是指那些成交以后买家才发现有问题的汽车。柠檬市场崩溃的根本原因,在于买家不知道每⼀件商品具体的品质。

那就是人和人之间本来是没有互信的,⾼品质的产品要把自己彰显出来,与低品质的产品区分开来,需要很大的成本。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当消费者无法分辨哪⼀件是高品质产品、哪⼀件是低品质产品时,他们就会离场,卖家也同样会离场,市场就会崩溃。

商品质量有高低之分不要紧,问题是怎么把商品的品质准确地体现出来,这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核心。

品质稳定才是优质。优质的第一层含义是匀质。

性价比相当才是优质。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所要付出的边际成本应该跟它得到的边际收益相等。

我们这里讲的,不是质量绝对的高或低,而是讲,在提高质量的过程中,边际收益应该等于边际成本。通俗来说就是,不是质量越高越好,也不是价格越低越好,而是性价比越高越好。⼀分价钱⼀分货,对用户而言是值得的,这才是好的。

重复交易:是克服信息不对称、逐渐增加信任的⼀个办法。当然,它也有成本,需要我们有机会重复交易才行。

第三⽅的背书:买家和卖家互相不信任,但如果他们都认识⼀个中间人,通过中间人担保,买家和卖家就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

增加产品的附加成本:只有那些品质更高的产品,才配得上更高的附加值。人们也会根据⼀件产品所配置的附加值高低来判断这件产品质量的高低。

应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种非常重要的办法,那就是实施质量保证。

以品质三包替代品质检验。

以延保合约甄别用户。

以共享合约保障品质。

通过质保,我们可以让消费者帮助发现质量问题,有效降低质检成本;通过延保,商人也可以把那些对产品质量要求比较高的消费者甄别出来,让他们承担更高费用,从而让产品的生产成本与收益更加接近;而收入共享合同,则可以鼓励合作各方尽力保证自己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有三种非常接近的建立信任的办法:付出沉没成本、给出人质或者给出抵押。

以沉没成本取信于人,喝酒也是获取信任的方法。

以人质与付出抵押取信于人。

在市场交易中,商家需要做出种种示弱姿态,要花大量功夫来打扮自己,来证明自己的本事,来表明自己不会欺负消费者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消费者。

在商业社会里,普遍存在“不公平合约”的问题,尤其是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直存在着强者和弱者之间不对等的现象。

加盟店才是真正的强者,它们随随便便就能把总店的牌⼦砸了;总店才是真正的弱者,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要监督成千上万家加盟店日常经营的每个细节,而这是近乎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

在特许经营中,总店和加盟店都有违约的可能,但是由于它们所处的地位不⼀样,监督的成本不⼀样,数量比例不⼀样,约束的办法也就不⼀样。这是商业社会里非常奇妙的⼀种现象。

合同表面看上去是不公平的,但它的⽬的很可能是要去纠正现实社会中的另⼀种不公平。

管道产品,优于生产的不可追溯性,提高了质检的难度,降低了品质的可靠性。

以垂直整合保障管道产品的品质:这么做跟分工合作的原理是背道而驰的,但它获得的是另外⼀种好处,那就是半成品在工序与工序之间转换时,所需要的质检成本大为下降,因为它们都是在⼀个工厂内部完成的。

⽣产链条的整合或拆分,不是无缘无故的,背后包含了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考虑和设计。

损失掉⼀部分品牌的多样性,换来的是稳定性和可靠性,这么做可能是现代社会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的⼀种趋势。

以风俗习惯替代婚姻合同条款

女人往往嫁给年纪比自己大的男人:因为男性跟女性的价值高峰期不⼀样。

随着科技的进步、女性受教育机会的增加,现代女性的价值早就不单靠生理条件来展现了。教育、修养、见识都是男人和女人越来越重要的品质。

⼀夫⼀妻制实际上就是⼀种对成功男人限购的政策,它的效果是财富转移。它让⼥人的选择范围减少了,让成功的、更有吸引力的男人的选择减少了,而让那些年纪较轻、收入较低的男人处境变好了。

汉德公式:把避免意外的成本记作B,把产生意外的概率记作P,把意外所产生的损失记作L,那么船主应承担责任的条件就是B<P×L。

避免意外所付的成本低于意外发生的概率乘以意外发生以后产生的损失(预计的损失)时,就应该承担责任。

严格责任就是无条件的责任。

商家责任过大会事与愿违。

⼤家会说提高食品和药品的质量总是好的,但经济学的分析告诉我们,凡事都有成本。与销售利润没有任何牵连的审批官员,他们确实不会像商家那样追求利润,但他们追求产品的极致安全,二级追求产品的极致安全,本身是有成本的。

所谓强制披露,是指政府命令厂家把产品的所有副作用清楚地列出来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来做决定。

强制披露为何失败:很多人对文字和数字不敏感;信息负担过重;决策厌恶症。

披露的信息过多,还会对消费者产生意想不到的误导作用。

监管机构不能只此⼀家,别无分店,而是应该多家竞争。不同的认证机构根据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风格、不同消费者的偏好给出认证,消费者不需要知道具体的知识,他们只要选择不同认证机构的品牌就可以了。让监管机构之间也形成竞争的态势,让它们的专业判断成为⼀种商品,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互相比较,供消费者选择。这是让“专业知识”和“选择自由”得到协调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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