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西周的刑法原则主要有那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0-11
西周时期,墨、劓、
、宫、大辟等五刑仍被作为主体刑而广泛使用。除此以外,徒刑、拘役、流刑也是当时的重要刑罚手段。
(1)徒刑
据史籍记载,西周时把犯罪较轻、不够处五刑的罪人,关在监狱中“任之以事而收教之”,即进行劳动改造,而且不准犯人像正常人那西半球戴冠饰。“其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即按罪行轻重而关押不同时间。史称这种制度为“圜士之制”。这说明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与身体刑、财产刑不同的劳役刑,即有期徒刑。
(2)拘役
史籍记载,西周时把犯罪情节轻微的人罪犯缚手足,放在朝门之左的大石上,令其思过,然后送到司空那里作短期劳役,时间最长为九个月。这种处罚近似于后世的拘役,史称“嘉石之制”。
(3)赎刑
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交通办法,既允许受刑人拿出一定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赎刑在夏朝时即已存在,西周时曾广泛使用,赎刑金额根据刑种不同而大小不一。
(4)流刑
流刑即流放。西周时期流刑大多针对贵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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