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别人用我身份证贷款三万,至今没有还,我该怎么办?

当时他没说是贷款,他说是给他做担保,那时候我也不懂贷款担保是咋回事,就给他用啦,就前年我买房需要贷款的时候才知道的,能受法律保护吗?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你不会坐牢。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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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7
这个你只能还了,你被人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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