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民事案件,无关联。求助

第一个案件是我父亲及其股东与债权人有债务关系,他们有借贷关系,债权人以我名下产权向县级法院申请扣押房租,在法院审判后,我父亲及股东已将钱款已经汇到债权人起诉所在的法院,当时法院判的是产权属我父亲;后我对县级法院提起上诉,产权实属我(在他们借贷前,11年另外案件已在县级法院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都有证据证明财产归我及另外二人所有,而并非我父亲),但因县级人民法院以我提交的证据不是原价而驳回。所以我又到中级法院进行上诉,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新证据都属原件,且真实可靠。但因中院被告人(我父亲案件的债权人),对我提交的原件证据不予指证,所有法官建议和解。当时我律师及我父亲(第二被告)都同意和解,现在我担心,我父亲的债权人还会以产权不是我的做文章,继而引起我父亲与其股东在经济纠纷中,对我产权造成影响。(产权与信用社签订,因信用社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及相关证件;就此产权,农村信用社与原房屋所有人有产权纠纷,后因原房屋所有人欠债,房屋才抵押给农村信用社,故产权因此一直未办理房产证。)

第1个回答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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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8
你的问题很专业是相关股权的问题也很复杂建议你到当地律师所直接当面进行法律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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