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龄30以上职称评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9
教龄满三十年的教师在一些地方可以晋升为副高级职称,而在其他地方则不行。教师是否能够“自然”晋升副高,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是否为农村教师;二是是否在中小学任教;三是教龄是否达到30年,或者是20年以上。
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许多地方确实存在晋升的政策依据。
例如,辽宁省将中小学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明确规定: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含城镇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发表论文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黑龙江省也有相似的政策。该省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表示,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倾斜,对于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山东省的政策明确,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且这些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吉林省的政策规定,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连续工作满20年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高级教师。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并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求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允许边远山村的中小学教师满30年(部分地区为15-20年)申请副高以上职称,享受“自然”晋升待遇,且不受岗位比例影响。
目前来看,辽宁、黑龙江、山东、吉林、湖北等地的做法相对较好。而其他地方虽然也有类似指导性意见,但政策并不是特别明朗。乡村教师工龄满三十年的自然晋升副高问题,想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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