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1


国家能源局的内部机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其组织架构包括九个副司局级的内设部门:



    综合司:负责日常运营和人事、党群、监察、财务、资产管理、退休干部事务。此外,它还承担能源行业的统计、预测预警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研究能源重大问题,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进行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
    发展规划司:负责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综合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指导能源行业的节能工作,推进科技进步和装备标准化,制定行业标准。
    电力司:负责火电、核电和电网的规划、政策制定及实施,同时处理电力体制改革相关事宜,以及核电厂的应急管理工作。
    煤炭司:管理煤炭行业,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参与煤炭体制改革,协调煤层气开发等。
    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管理石油、天然气行业,制定开发和炼油规划,负责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及国家石油储备管理工作。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指导新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和实施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国际合作司:负责能源国际合作,制定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处理机关的外事工作。

在机构改革之前,国家能源局的前身曾设有综合处、信息政策处、电力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石油储备办、可再生能源处和国际合作处。国家能源局的编制共有112名行政编制,包括局长、副局长、司长和相关领导职务。局内设有党组,党组书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担任,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家发改委原能源局长赵小平。



扩展资料

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编制112人。2013年3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详情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