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经营一家轴承店,2010年3月10日的一天来了八九个人,带了一把菜刀把我们的铺子砸了,把人打了头部砍伤5刀,手臂一刀,把我的车直接砸的几乎报废,等周围的邻居报警后罪犯跑了。当时110过来接的警,照了照片看了当时的现场就走了,说他们移交到成县河东派出所了。物品鉴定为巨大金额50000元,伤情鉴定是重伤之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这个是重大的刑事案件让我们找刑警队去,结果之后我就一直找刑警队和派出所,那个刑警队冯队长说;案子的事少问他,我还没资格问他然后他就走了,找公安局长说他们忙的很。成县公安局是不敢抓人,还是另有隐情,他们的车天天不是在饭店,就是在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