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赔偿原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一房二卖的赔偿有以下的方式:
1.那个房屋买卖合同有定金条款,守约一方可以向违约一方主张定金条款,一般来说这个啊二卖就是由那个房主来出卖,因此这个赔付的方式就是由那个房主双倍返还定金给那个买房人。
2.如果有违约条款的,那个买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有那个法律有一定的限制的,就是说这个违约金他不能高过那个实际损失的30%,如果高过的,那么房主是可以主张那个减少这个违约金。
3.如果他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那么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买房人他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一种方式。
4.如果定金或者违约金它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那个赔偿金额,增加呢是以那个能够达到实际那个损失的弥补限度为准。根据规定,遇到房地产商一房两卖的情况,买方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1、如果买方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同有效,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已支付的房屋购房款和利息。
一般来说,如果获得有一方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是两个买方都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证,则合同是有效合同。如果两个合同都是有效合同,任何买方都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但是,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履行第一个买方的交付义务,而第二个买方可以在享有终止合同的法定权利的同时要求相应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一房二卖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以登记为准。如果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因物权优先于债权,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2.以鉴定合同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出卖人已没有房屋所有权,但是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旧是有效的,买受人可以此合同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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