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有归定透析病人一个月超过十三次已上,需自已付医疗费吗,?医保不给保销第十四次的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29
大病可以进行第 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正 规叫法其实是“城乡居民大病 保险制度”,于2012年开始 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参保个人不缴费,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并且从原来新农合仅对20类大病补偿,全部变为按额度补偿报销,不再区分病种,只要居民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就可以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对应的比例报销。

但是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每个城市有所不同,每个年度也会有所调整。以济南市为例,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上(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其中门诊规定病种中肾功能衰竭透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不再区分缴费档次和机构级别,统一为80%(乡镇卫生院为90%)。另外大病保险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支付限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