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engdu.gov.cn/news/detail.jsp?id=702101成都市的申请条件可去成都市政府网站里查到:
http://www.chengdu.gov.cn/news/detail.jsp?id=702101 成都市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