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但无包承土地,也无住房,在成都打工七八年,有没有条件在成都购买经适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03
http://www.chengdu.gov.cn/news/detail.jsp?id=702101
成都市的申请条件可去成都市政府网站里查到:
http://www.chengdu.gov.cn/news/detail.jsp?id=702101

成都市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第2个回答  2013-12-03
这个恐怕不行吧,购买经适房
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户口才行,还要满足家庭收入不超过多少证明
第3个回答  2013-12-03
首先,从理论上是应该给你批的,但是,你知道中国的国情,理论上有时候跟实际上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你得好好想想怎么去运作。
  好的,现在我跟你说一下关于宅基地申请的一些相关问题、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
  依据:
  1、农牧民建房申请报告;
  2、身份证和户口本证件复印件。
  审查条件和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条件:需经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研究同意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批准期限: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收费:无
  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有。
  受理单位:国土资源局

  我是律师,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一定详尽的解答、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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