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怎么计算面积

四川威远县户口(3人)
户主全家外出打工20余年
家里土房早已没有
土屋原建筑所在土地目前有同村人耕种农作物
现在村里要集资建公路,要求每户每人出资1500元,如果不出资说是会影响以后分耕地,还会影响宅基地的申请。
我想问的是,以上说法符合相关条例吗?还有就是,我们房子没有了,那如果回去建房,需要和什么部门申请吗?需要重新定义宅基地面积吗?或者,有没有规定每人能够有多少宅基地?还有就是农耕地是平均分吗?

第1个回答  2021-04-02

第2个回答  2021-03-26

第3个回答  2018-01-22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