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企业的法人是同一个法人,用一个法人章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不可以。同一人同时兼任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不同的私章代表不同的企业法人,此仅为内部区分,对外并无法律约束力。该法定代表人以此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而用代表彼公司的私章签章,其行为后果应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

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法人章下面的号码是法人代码。法人代码系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该款规定的性质,最高法院相关判决倾向于认为其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性规范,债权人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虚假为由主张对外担保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现行《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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