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簿的住址。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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