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江苏女辅警照片系冒用,当事人发声说了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3-14

近日,“江苏灌南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一事引发关注,紧随其后网上曝出“女辅警”的照片,这给河南洛阳90后女孩小汪带来很大困扰,3月13日,小汪通过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个人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关内容,在微博、贴吧等平台流传。

汪女士表示,网传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生日时发在朋友圈的,并未发布在其他平台,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传出。“我是一个代购,我的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广告,想在我的朋友圈里找到之前过生日的照片,说实话也挺难的”。小汪称,照片遭到谣传后,她和家人感到非常困扰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小汪为河南洛阳人。对于照片被谁传出,小汪表示,“这个人肯定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肯定是我微信上的人。但是他是故意把我的照片发在网上,还是他又发给别人,别人发在网上,我就不清楚了”。

小汪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希望转发她照片的网友们能够删除并消除影响,下一步她也将视情况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延伸阅读——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

3月12日,一条“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此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灌南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372.6万元款项。

这些受害人包括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 372.6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网传江苏女辅警照片系冒用,当事人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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