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08
[内容要点]和谐社会的基础层在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划归社区管理之后,利于社会稳定,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与社会、人与经济、人与环境、人与人的和谐。本文通过评估社区建设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的现状,从推进和谐管理入手,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及社区法制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关键词]退休人员社会化和谐社会法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对新形势下作好社会稳定工作,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政府把“社区”概念引入城市管理,提出要在城市中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将传统的民政对象扩展到全体居民,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中央的要求,退休人员全部划归社区管理之后,由劳动保障系统、社保经机构负责协调。要做到以人为本,管理有序,实现人与社会、人与经济、人与环境、人与人的和谐。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正是回应中国城市社会急剧转型而实施的一个重大举措,更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机制完善。一、构建和谐社会,抓好基础组织的建设,增强对社区管理的认识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农村、中东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石是稳定、平安。退休人员全部划归社区管理之后,通过制度化建设,能够做到管理有序,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机会公平分配。从而完善社区组织建设,夯实和谐社会的组织基础。1、促进社会结构层面的和谐,符合国情社情民意。社区管理,目前主要是在城镇,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周围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中,社会化管理的对象正在扩大,这类人群在社会结构中,与城乡结构关联,与区域结构关联,与社区结构关联,与代际结构关联,与阶层结构关联。在层面上,它是基础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充分重视对基础层的建设和管理,这有利于促进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2、社区是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载体。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我国企业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国有企业的功能要求:现代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以生产经营为核心任务,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此基础上,企业产生了新的以生产经营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因此,过去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后勤服务,需要向社会分化。由社会中的一定载体和媒介来承担,社区因其自治和服务性质而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部分服务性活动。3、社区,是政府职能得以转移的载体,中国解放五十多年来,基层政府直接将政府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城市街道委员会、居委会。社区的出现,更加强化了这个载体的实际功能,公务员队伍将服务责任做到社区,社区党员成立党支部,双向互补、互动,这正体现了当前所倡导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基层社会组织不是无序发展,在自主管理中,始终以政府的决策为主导,政府也为社区的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4、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具有非常良好的协调功能,这是社会稳定最不可或缺的组织形式。社会差别总是在资源配置上得到平衡,社会流动总是随着社会进步在延续,社会矛盾总是在变革中突现。社区是最初的协调组织,在相互冲撞的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自我管理、自我表现中磨合。5、社区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预警点,社会矛盾的突出点,如下岗就业、扶贫救助、文化教育、文明服务、医疗健康、治安环境。所以稳定社区,将稳定几类人群:退休和待业、下岗和失业、个体和私营业人员、农转非和农民工。稳定社区可以化解各类矛盾,同时发现冲突点,从而引导政府打开“安全阀”,实施紧急预案。6、社区自治是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本质要求。从理论上讲,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本质上体现社会主权、反映社会自治和政治民主的程度。保护和实现社区成员的自身利益,社区通过自治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社区活动,解决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社区自治使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促使现代民主政治时代公民能力和“市民社会”的完善。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现状、模式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上的差距自2003年6月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4年9月末,全国参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3619.9万人,社会化管理率为90.5%。上海、辽宁、北京列全国社会化管理率前三位。目前,全国已确定97个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重点联系城市。作为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的有32个,其中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3个,省会城市21个,大型国有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市级城市4个;作为省级重点联系城市的有65个,其中省会城市6个。从全国来看,各地建立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法不规范,除上海、大连、南宁等一些城市外,不少城市直接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还比较少;各地乃至同一省内的不同地市工作进展不平衡,执行的统筹项目和标准很不统一,具体来说:1、目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首先,居委会所担负的职责,表现出明显的功能不清,角色错位。集自治管理、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经营管理于一身,实际上演变成了一个职能繁多,功能混杂的全能型组织,成了附属于街道事处的“政府的腿”。其次,由于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社会职能分化程度不高,政企不分、政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社区居委会也就不得不承担大量与其应然角色不相符的职能。再次,社区居委会除了要完成政府各工作部门交的诸多任务外,还要忙于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评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社区事务的过度介入导致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三多三少”现象的出现,即考核、检查多,材料、会议多,指派任务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少,走街串户少,为民服务少。这显然是与社区发展的初衷和目标背道而驰的。2、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紧张,硬件环境严重不足,退休人员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社区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社区服务设置在城市规划中很难有一席之地,在城市新开发区,由于规划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社区功能的完善,因此社区管理和服务设施条件比较好。而在许多老城区,受土地和资金限制,不少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公场地都相当局促,要为退休老人安排公益性的活动场所十分困难。其次,社区的组织结构不完整,服务人员工作经验不足,社会化管理的制度规范和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虽说目前社区已有健全的街道、居委会组织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但组织结构仍不完整,特别是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民间组织和具有献身精神的自愿者队伍的缺乏,使社区的自组织能力较低,自组织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再次,对社会化管理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社会认同感较弱,从企业方面,一些企业认为退休职工与原单位脱钩由社区来管理,自己可以卸下担子、扔掉包袱了,于是很想一下脱手了之。在社区方面,有些社区认为街道居委工作千头万绪,再管理退休职工是增加额外负担。于是在交接工作中出现互不配合现象,影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的有序推进。最后,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起步不久,覆盖面还很低,主要局限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还有很大一部分退休人员并未纳入社区管理的范畴: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二是非公经济的退休人员。目前非公经济已占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从业人员总量超过公有经济从业人员,这些人退休后如何融入社区管理网络,应及早作出制度性安排。  3、社区建设模式探索(1)、沈阳模式沈阳市把社区定位在大于居委会、小于街道的层面上。它是以自然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服务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有利于自治、有利于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调整组建的。社区的管辖规模原则上为1000~1500户。调整后社区平均规模由原先每个居委会500户扩大到1246户,其中规模最大的和平区东大社区为4800户,最小的沈河区光园社区仅管辖220户。经过调整,沈阳市新的社区主要分为四大类型:一是按照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的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依据社区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功能型社区”。据统计,通过重新划分,沈阳市将原有的2753个居委会合并调整为1277个社区,其中板块型社区976个,小区型社区99个,单位型社区170个,功能型社区32个。沈阳市社区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四大机构组成。实行“社区自治、议行分离”的原则,为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提供了重要阵地,为推进基层民主创造了条件。但“沈阳模式”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没有明确界定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社区居民自治缺乏良好的体制环境;二是社区居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社区居民自治缺乏制度保证。(2)、青岛模式青岛市的社区建设工作是从推进社区服务入手的。在社区建设实践中,青岛市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街居(居委会)为依托,逐渐形成了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的管理新机制。它的特点就是把城市基层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放到每一个相对独立的居民区,赋予社区的管理职能和服务内容,充分利用原有社区服务中心已形成的服务组织、服务系统,逐步推进党的领导、依法管理和民主自治在城市基层的有机统一,加快新型社会主义文明社区建设。从1998年开始,青岛市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综合开发利用社区资源、便于民主自治的原则和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适当地界定了社区范围,将市内四城区居委会由原来的1176个调整为747个。在此基础上,又将调整后的居委会改建为521个社区居委会。目前,青岛市社区平均管辖户数1340户,其中最大的社区达到3000多户;最小的社区只有一百多户。青岛市积极探索以社区党建为核心,市北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区委、区政府在大胆借鉴国内外社区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本应设立街道事处的浮山后新区建立了街道层面的社区管理体制。其基本特点是不设传统的街道事处,管理架构由“一个领导核心、三套工作体系”构成,在对原有的街道事处的职能进行剥离的基础上,明确社区委员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三套工作体系在社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又合作,实现政社分开和社区居民自治,朝着建立“有限政府”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3)重庆市江北区的做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3]22号)精神,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抓落实,具体推行了四种模式的管理:第一是依托街道社区管理。在华新街、五里店、石马河街道进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试点,重点开展对重庆制胶厂、重庆制球厂、重庆皮革模具厂、红旗木器厂、远大织布厂、重庆制皂总厂等六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为主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安排上,在街道建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上由街道事处管理,业务上接受区社保分局指导。由分管劳动就业的副主任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原则上由街道事处“社会服务管理科”科长兼任,并配备1—2名工作人员。第二是依托企业管理。这主要是针对原管理基础较好、退休人员相对集中的大中型企业,如长安集团、望江机械厂、天源化工厂、重庆钢铁集团中兴公司、前卫仪表厂、通用集团、华渝电器仪表总厂、第四建筑公司、建筑机械化公司、客车总厂、重庆船厂、重庆江北农场、长江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业。依托企业退管组织,现行管理体制不变,业务上由区劳动保障局、社保局进行指导,待社区保障平台运作成熟后,在逐步移交。至2004年底,依托企业管理的模式已全部被街道社区管理模式取代。一定时期内依托企业管理的模式,既保证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最终完成,又缓解了大量企业退休人员交给街道社区管理时给基础设施带来的巨大压力。第三是实行全面社会化管理。根据2005年2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经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抓了企业向街道的移交管理,尤其是针对五里店等几个典型社区的做法,向全区实行推广,保证企业在向街道移交退休人员的同时,做到经费移交到位,活动场所移交到位,严格按照交接程序和内容,确保管理经费、资产、档案、场地的全面交接。此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通过协议形式,明确了接收程序以及企业在一定时期的责任,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等费用仍由原企业支付。第四是由区社保分局直接管理,保持原有管理体制。如重庆织布厂、冰洋冷冻机股份公司、重庆建筑五金厂、重庆造纸厂、江北盘溪造纸厂、重庆无线电一厂等破产企业。为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成功,江北区率先在五里店进行了创建示范社区活动,并从不同角度、不同内容总结试点经验,利用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会等形式在全市全区加以推广,以迅速提高江北区的社区建设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要作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仅仅抓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着力点,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水平,针对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划归社区管理的新情况,应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法。要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在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去引导和规范。三、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定位在我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将退休人员由原来的企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使退休人员的终生管理服务主体角色由社区来扮演,这实际上是社区的一种功能复位。退休职工从单位回到社区,从“单位人”变为“社区人”,将对社区的管理服务产生一系列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从退休老人的需求出发,不断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根据我国城市社区的现状,目前应重点发展和完善的社区服务功能主要有:1、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满足退休人员对养老保障服务的需求社会保障基础平台的基本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的社区管理网络,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基层组织机构和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人员,保证必要的经费,开展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建立全国联网的完善的社区退休人员养老金查询及社会化管理服务数据库。四是开展各种社会保障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各项社保政策。2、建立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满足退休人员对医疗护理的需求 拥有健康的身体和日常生病得到及时治疗,是老年人能否享有幸福的晚年生活的重要条件。因此社区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向人们提供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目前我国的许多城市社区,这方面的服务网络发展很快,但一些落后的城郊社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条件还相当落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日常健康保健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所以建立完善的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是现代社区的一个重要服务功能。3、提供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活动平台,满足退休人员发挥余热的需求 社区化管理从本质上讲就是自主管理,要实现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必须恢复社区的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因此现阶段在向社会化管理过渡中,作为区县级府派出机构的街道、乡镇行政管理部门,应在社区建设中注重向社区成员提供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平台,在国家法律规范下,鼓励和指导各种民间社区服务组织的建立,为建立真正意义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奠定基础。4、发展社区性的老年服务业,满足退休人员日常生活的多种需求从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可以预见,未来老年人养老对社区的依赖性有逐渐趋强倾向。人的生活离不开社区,老年人退休后更是大部分时间生活在社区里,而由社区为他们提供管理服务,因为离得更近,服务会更及时更贴心,社区的这些优势会使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因此在社区建设中,要注重发展老年服务业,包括老年服务产业和公益性的老年服务事业,以满足退休人员日常生活中的多种需求。5、完善教育文化娱乐设施,满足退休人员的文化和精神需求 社区的核心内容是社区中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互动关系。社区成员正是在各种社会交往及互动过程中,培养起富有情感的社区意识,社区意识使社区成员产生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社区也应是一个增进成员社会化交往的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扩大人们间的沟通。为此,要注重完善老年教育文化娱乐设施,举各种老年文化娱乐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满足其志趣爱好和精神文化需求。四、配套整合城市社区的组织资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好组织上的安排构建城市社区的基本模式必须在主题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内已有的组织资源,并根据主题发掘其新的功能.从目前城市社区内的组织资源来看,主要有:社会中介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居委会.这三种组织都具有非行政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与城市社区自治与服务的主题相吻合.通过她们不同的功能组合,构建起一种以社会中介组织为主导、以基层党组织为整合、以居委会为辅助的基本模式是比较理想的选择。首先、以社会中介组织为主导。社会中介组织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社会服务网络,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分担了城市管理的传统职能。在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中,政府仅充当教练和裁判的角色,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组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社会中介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优势在于: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具有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可以在市场不为、政府不能的真空领域发挥作用,而且还可以弥补半行政化的居委会的不足,为社区实现自治提供条件;另一方面,社区服务兼有福利性和服务性的双重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制定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来扶助、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这一基础力量,使社会自立管理系统能迅速地运转起来,肩负起管理的职能、真正做到将社会服务还原社会。其次,以基层党组织为整合。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表明,社区整合的确需要有一个主导性的、有效的政治力量来引导和推动。可以发挥这种作用的除政府以外,还有政党和社会团体的力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群众的利益格局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这就要求社区党组织一方面通过党对群众自治组织的政治领导,运用非行政性手段发挥党的政治引导作用,加强党对社区的影响和渗透,对社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广泛的动员,推动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共同的发育,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关心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好,增强社区成员对公共利益的认同度,维护社会稳定并引导群众自觉实现社区以至整个社会的奋斗目标做贡献。第三、以居委会为辅助。作为一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城市居委会是一个能产生独特影响又极其便捷适用的组织资源,在城市社区管理中对社会中介组织和基层党组织是一种有效的辅助和补充。首先、居委会担当起“居民代言人”的角色。当社区成员寻求政府解决问题之前,居委会能及时介入,成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一个中间体,从而有效地把政府与基层社会连接起来。这样,社区成员的愿望就可以通过居委会实现而不必事事找政府,同时也能够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形成一个缓冲层,减轻基层社会和政府的直接冲突,使得城市社会的许多矛盾和问题能够即使被发现或解决。其次,居委会存在已久,在社区居民中有着较大的影响,具有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它能够调动居民参与城市改革、发展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可以促进社区居民经常性的相互接触,增进了解,有效地突破居民之间原来存在的陌生感和疏离感,形成相对牢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真正实现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目标。五、构建和谐社会要加强社区法制建设首先,要进一步统一加强社区法制建设的思想,以此推进社区的各项法制建设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第八次党代大会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决定和任务。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明确以下几个问题:A.社区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和工作基础,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不可少的步骤;B.社区法制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城市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的保障;C.社区法制建设是落实群众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途径;社区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尽管还有一个过程,但必须抓紧进行,这是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必然和需要;是适应参加WTO的要求,依法加强国家和社会职能的重新构建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必要和需要,是城市发展、推进社会各项改革和城市法制化管理的必然和需要,是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党和国家民主的必然和需要。其次,对目前社区组织的名称形式问题,如社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协调委员会(或小组)等,似可进行一次论证。社区组织中的专业组织或者志愿工作者组织可以点明其肩负的职责,如文娱健身生活、法律咨询服务等,这样明确身份有利于开展工作。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凡涉及到限制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的内容,应当由政府主管部门自己负责执法,绝不能推给群众自治组织去做。信息网络中,应当建立法制信息员,由他们来负责收集社区有关社会稳定、治安动态、人民生活切身利益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凡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或者签订合同、协议的事项,社区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执行。再次、要抓紧社区的立法规范,社区组织应当明确在法律上:第一、它不是政府机构,不是政府的最下层机构。第二、它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执行机构。第三、它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居民委员会。第四、社区组织的规模,以便于群众充分发挥自治的活动范围为宜。既不能太大,也不能过小,应从各地居民分布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社区建制要以有利于群众实施自治为原则。明确社区组织的法定职责,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我们认为,社区组织是由社区内的市民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的自治组织,它的职责是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依据法律、法规,群策群力,对社区内的各种社会事务,要象居委会那样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社区居民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管好社区内自身的事务和建设。积极建议和推进制订《社区组织法》,或者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通过制订《社区组织法》,或者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或者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或者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作为过渡。保护改革的成果,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需要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需要党委政府各部门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各种资源,齐抓共管,从而掌握其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区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成功的社区建设模式,学习化解消极因素的方法,学习应急处置经济预案的实施尺度,学习在新形式下做好退休人员安定团结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对互联网的管理,疏堵结合,管教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作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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