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立法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6

20世纪3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旨在避免卷入西半球以外战争的立法,即著名的中立法。1935年,面对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的局势,孤立主义力量利用民众的和平情绪,促使国会于8月31日通过了首个中立法。该法规定,在交战国之间发生战争时,美国禁止向交战国出口武器、弹药和军事装备,也不允许美国船只运载这些物资到交战国,但允许其他非军事物资出口。1936年,国会通过第二个中立法,将第一个中立法的期限延长,并增加了禁止贷款给交战国的条款。


1937年,第三个中立法出台,不仅延续了前两个中立法的内容,还扩大了适用范围,包括对内战国家,总统有权判定战争状态并决定是否限制物资输出。然而,随着1939年欧洲战争的爆发,美国总统罗斯福意识到美国的防线在欧洲,开始推动修改中立法。11月3日,国会通过修正案,虽保留了“现购自运”的原则,但允许交战国在美国购买武器,对英国和法国提供了支持,但对中国则不利,因其缺乏运输能力。1941年,国会通过《租借法案》,正式结束了中立法对购买军火的限制。12月,美国对德意日宣战,中立法正式失效。


扩展资料

美国中立法(NeutralityActs)是美国政府于1930年代所通过一系列法案的总称。这些法案是用以回应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欧洲和亚洲日益混乱的局面。美国的积极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损失惨重。这间接导致美国本土孤立主义的兴起,希望美国不牵涉在国际的斗争中,从而促成了中立法的制定。中立法的影响通常是负面的。因为条文不分侵略国和受害国,单纯以“交战国(belligerents)”平等地对待她们。这些法例亦限制了美国政府协助英国对抗纳粹德国的力度。1941年美国正式向轴心国宣战使法案被废除。

    官方电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