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山东一高中辞职,已经在学校工作满4年,当时入学校的时候口头协议是满3年便可以自由离开。但是今年暑假我辞职学校不允许,但是新单位我必须要去,于是就去了新的单位。到新的单位要档案等东西办理关系。但是学校就是扣着我的档案不给。并且摆出来一副爱上那告上那告的架子,教育局也和他们穿一条裤子,说没有学校的批条不给档案。请问我被学校扣档案该怎么办呢?哪个部门管这件事情呢?
顺便说一句:我每天都问候创立档案制度的那个人祖宗18代,都什么年代了,还实行档案制度,办事不行,给人添麻烦倒是很厉害。
和学校已经没法再谈下去了,根本就不理我。现在我都想不要档案了,刀都买好了,就想蹲在校长家楼下给他一刀。凭啥不给我档案啊,不给我档案我要你全家命。
教育管理部门和他们穿一条裤子。没法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