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区别

请问老师:
1、民事诉讼的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2、举证期和答辩期是一回事吗?
3、如果不是各期限多长,谁在前谁在后?
4、如果答辩期内不答辩,举证期内不举证后果会是什么样子?
5、据我所知,好像民诉没有那么复杂,都是被告收到传票后,到开庭那天去开庭就好了,然后到庭上双方再辩论,再出示证据。
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5-05-03
  答辩状一般是受到起诉书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期限,但在收起诉书副本的时候,法院会将相关的期限书面通知签收人。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第2个回答  2019-12-23
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第3个回答  2020-06-06

第4个回答  2019-12-23
拿着器械于举证期限去点,没有很多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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