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提交检查院被退回公安局继续调查应该怎么做

我朋友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关,是因为他帮另一个人排版印刷封建迷信的书,另一个人被查住,公安局找到了我朋友,5月7号被关,调查一个月后 ,6月7号公安局将案件递交检察院,被退回公安局,现在公安局继续调查。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做什么事情呢,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建议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
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
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追问

谢谢。如果这次补充侦查之后检察院再退回 是不是还要再补充侦查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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