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了,在湖南省安化县 出了非载人机动三轮车载人交通事故,路上倒车时候掉小溪里,一车人仅包工头下半身瘫痪,当时用了所有积蓄救治,结果还是瘫痪。后包工头上诉打官司,官司输了背叛赔偿一百多万,庭长调解,包工头要60万,调解不成结案。后包工头申请强制执行,就变黑名单老赖。后包工头一口价要30万,实在拿不出,当初救治包工头已经花完所有积蓄,因为县城赚不到钱还债,赴外地打工,今年被抓回去拘留45天,人都憔悴的要死了。在抓的期间签字30万每年偿还一万,30年付清。拘留45天被放出来,限制在湖南省安化县内活动,那么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来源,不知怎么偿还债务。法院这样的判决,对于一个50多岁的人,没有财产没有收入来源,还有70岁老母80岁老爸,不然去外地打工赚钱,叫50多岁人怎么还钱。即使这样也就算了,结果包工头不同意,不停的在继续上诉到检察院。国家惩罚老赖,难道不是要老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