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24
1. 宋朝的通判是一种地方行政官员,其职责辅助知府或知州处理政务,并监督这些地方长官的行为。
2. 如果将宋朝的知府或知州比作现代的省委书记,那么通判的角色可能类似于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结合体。
3. 在现代政治体制中,专职副书记通常被视为省委书记的备用人选,并可以处理省委书记临时交办的任务。纪委书记则负责监督本级党委书记的行为。
4. 通判与知府或知州之间的关系是下级对上级的辅助和监督。在决策上,通判需要联名知府或知州才能发布政令,这一点与党内纪委书记对省委书记的监督有明显不同。
5. 到了清朝,通判的职责有所变化,主要成为知府的副手,职责重点在于协助而非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