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开展2010-2011学年度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选拔条件如下:
学生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农村教育。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过硬,能吃苦耐劳,适应艰苦环境。
学业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参加过师范生技能训练,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多次获奖或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推荐程序如下:
高校组织大四或大三师范类学生自愿报名,同时考虑组织安排。
高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核自荐或推荐人选,确定名单,经校长签字后,于6月20日前上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市教委审核后,根据区县需求学科和人数分配支教学生名单,下达至区县教委。
区县根据需要分配支教学生到接收学校,9月20日前上报支教学生安排表。
工作要求包括:
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和区县要高度重视,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做好选拔工作,加大宣传,严格选拔,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教学质量。
加强教学指导,高校落实指导教师,实地指导,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日常管理,关注支教学生的生活、安全和学习,提供必要的支持。
保障工作,设立专项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确保无额外收费,并提供保险和表彰机制。
扩展资料渝教师〔201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