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旨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王朝财政的需求。先秦两汉时期,役役重于赋,役民筑城、军役频繁,《周礼》中规定官员召民应役并要求保持户口登记。春秋时期,土地私有制逐渐形成,国家开始实行“什一”税制,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鲁宣公十五年实施“初税亩”,以土地收益为征税基础。
秦朝苛重的徭役导致陈胜、吴广起义,汉初实行“与民休息”政策,田租减至三十税一。汉代役政繁复,有更役、正卒、戍卒等,皇族和官员享有优遇,平民负担加重。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曹魏推行屯田制,编户承担田租和户调,役制混乱,豪族荫庇免役,平民苦于无定法徭役。
西晋的占田制和户调制,唐代的均田制与租庸调法,均试图通过土地分配和税收调整减轻百姓负担。但贵族特权和土地兼并问题始终存在,役制改革困难重重。唐代中期改行两税法,虽有所调整,但后期税额增加和徭役繁重导致民户逃亡。宋代田赋加重,役役繁多,明代一条鞭法尝试简化赋役,清代摊丁入地则进一步减轻了丁税压力。
总的来看,赋役制度的演变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对赋税和役役的掌控,土地兼并和特权阶级的荫庇是赋役不公的主要原因。尽管历经改革,寻求公平合理的税制在封建时代始终难以实现。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tax and corve system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原指军事上车马军需的征调,后指对土地的课税,即田赋,有时还包括人头税和资产税。役,亦称徭役,即在统治者强迫下,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和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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