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交党费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少交党费党组织会询问党员,找党员谈话,视情况而定,党员自觉按时准确缴纳党费,如果是单位退休党员应该由党群人事部门去社保核查基数,无业党员如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少交或免交。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做一名党员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当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当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所谓足额,就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不允许少交党费(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少交或免交的除外)。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党费缴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
1元。
7.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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