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生资助没填写完退出去了显示不能重复填写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30

无法填写需要向院(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即可。

依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一条规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院(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院(系)初评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及资助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扩展资料:

江苏学生资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按在校生总数的6%、8%和10%确定,其中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统一按25%确定。

2、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体育学院-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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