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本意

如题所述

矛盾的本意是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

扩展资料:

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作出的互相矛盾(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或互相反对(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的判断。

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或系统。主、次矛盾说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可“一种”矛盾。

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个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说的是“矛盾侧面”,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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