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意思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9
问题一:当事人什么意思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人。一般指诉讼程序中的一方。

问题二: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人。一般指诉讼程序中的一方。

问题三: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法律术及保险常用名词。指签订契约主体的双方,法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保险契约签定中的当事人具体指投保人和保险人。也指与新闻事件直接有关的人物。

问题四:法律-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起诉方和被诉方。 当事人有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之分,狭义当事人仅包括原告和被告。从诉讼中直接对抗的当事人结构来讲,当事人也只包括原告和被告。

问题五: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和这起事件有关的人
在你说的这个行政诉讼案件里,当事人是指“那人”和公安机关。

问题六:共同当事人是什么意思,分别指的什么. 劳动争议的分类中有一种叫做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当事人一方达到法定人数并且有共同理由的情况。在集体劳动争议中,由于这些职工有共同的理由和要求,因此他们在仲裁案件中都是当事人。因此,这类当事人又称为共同当事人,所谓共同当事人,是指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团体申诉人或团体被诉人。理解共同当事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一方性。即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共同当事人的

问题七: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意思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换言之,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互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因为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一种合意,此种合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律可以产生法律拘束力,则取决于此种意思表示是否同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符合,也就是说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有时行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起初意思不相符合,此种情况称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意思缺乏”或“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是合同能够生效的重要条件。在实践中具体确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否有效,应依据法律的规定,既要考虑如何保护表意人的正当权益,又要考虑如何维护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应当确认此种意思表示无效。但如果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具有违反现行法律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那么原则上麻将此种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对待,这样更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但无论如何,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都不是确切有效的合同。

问题八:当事人的诉累的含义? 诉累这个词法律工作者经常在用,具体是指因诉讼所带来的麻烦和风险。
讼累没有用过,但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和诉累应该是同义。

问题九:什么是当事人? 什么是当事人?
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主要就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又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称被执行人)。当事人的称谓不同,表明其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法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作为诉讼当事人时,由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虽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但他们在实际上从事着各种各样的民事活动,民事诉讼法承认其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允许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对于保护与其他组织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民事权利,维护其他组织自身的民事权利,简化诉讼程序,及时解决纠纷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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