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过程中孕妇拉架被无意蹬到腿了,这个负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26
您好,如果查不清到底是谁蹬的,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双方是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8-10-26
这在民法上,可以作为“无因管理”。如果第三人能够证明确实是为了去劝架而扭伤,打架人可以给付第三人适当的补偿,但不一定是损失的全部。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人去救火,尽管火没有扑灭,但救火人而因此受伤,是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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