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使用单位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那些内容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0
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4)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5)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9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参考资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