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世界观的高度看待青少年犯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6-12-14
  当前,青少年犯罪已经是一个引起全社会关注的问题。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尽快铲除这些青少年犯罪滋生的土壤。

  问题家庭易出问题少年

  多年从事少年犯改造教育的专家、吉林省少年管教所教育科科长李会斌认为,家庭问题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个未成年人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中渡过的,父母的熏陶,家庭环境的影响,对未成年人的未来之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会斌根据多年的调查,指出三类家庭容易出现少年犯罪倾向:第一类是残缺型家庭,一方或双方父母死亡,或判刑了,缺乏家庭的温暖,许多孩子逃学、厌学、中途辍学,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有的甚至被家长教唆犯罪,这种情况在少年犯和少年教养当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第二类是离异型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的心里造成难以接受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容易产生仇视、厌世情绪,这在少年犯中占三分之一,在少年教养中占一半左右;第三类是贫困家庭,由于生活困难,给这些孩子上学或升学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许多贫困家庭子女被迫中途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由于思想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低,容易受教唆犯罪或模仿犯罪,这在少年犯和少年教养中占的比例也较大。

  李会斌认为,问题家庭产生的少年犯罪,主要是父母的管理教育没有尽心尽力,由于忙于生活,忙于挣钱,没有精力去教育子女。还有部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基本上是不管不问,有的甚至由于生活的压力,感到子女是一个负担。这些因素都使问题少年呈上升趋势。

  学校素质教育不够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着:“学校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这说明了学校在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当中也能起着一定的主导作用。

  吉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玉刚认为,许多问题少年在学校就应该及时得到帮助、纠正。他感叹地说,现在的素质教育不够,学校对少年犯罪问题还没有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实际上对于教育艺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及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萌芽状态教育,可以说事半功倍,反之就像一棵树长大了,你再说这个树长的不是地方,这个枝杈不对,已经来不及了,已经长歪了。另外从深层次说,很多老师的教育素质不够高,对教育规律掌握得不好,还有缺乏基本法制观念,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学校应该怎么做,家长应该怎么做,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个规定对于教师的行为是有具体要求的,老师他没这么做,往小说是没尽教师的责任,往大说是没执行法律。

  孙玉刚还认为,现在学校普遍还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这已消解了“普及教育”的精神,将部分的成功建立于更大部分的失败的基础之上。虽然“升学率”使一部分学生不断体验着“成功”的快乐,但另一部分学生却在一次次品尝着失败的痛苦。于是,无边的压力和厌学的情绪弥漫而来,堕落也由此开始。

  社会不良风气浸透

  吉林省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协调处副处长于国强指出,现在社会上各种意识形态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很多青少年犯罪就是对一些影视镜头的刻意模仿,而孩子的模仿能力强,判断能力弱,对外界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强烈的刺激影响,有着来者不拒的态度,成年人的所作所为更是他们的榜样。

  于国强还强调说,现在布满校园周边的地下游戏厅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最深,这些地方的游戏大多带有色情和暴力,而孩子们在虚拟世界中也虚拟地实施着暴力的行为,暴力的语言。这对孩子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他认为,导致孩子们陶醉于游戏厅、网吧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们学习压力太大,需要一种放松,而社会上供孩子们课余活动的场所几乎没有,大多数少年宫都名存实亡。孩子们在家里又没有同龄人可以交流,于是到游戏厅、网吧去发泄便成了一条最好的途径。于国强说,现在一些媒体在追逐自己商业利润过程中忽视了对孩子的正面影响。各种影视名人的绯闻,门缝里塞进来的野广告……从这些传媒中,孩子们学会了不动脑筋而动拳头,不讲信用而讲实用,于是早早丢掉天真、纯洁和可爱的幼稚而走向“成熟”。

参考资料:http://www.xinhuanet.com/home.htm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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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6-12-14
多数孩子是因为缺少关爱而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的,如果父母在孩子心理上多下点工夫,对他们的成长会有很大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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