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政务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收发、催办、督办、保密及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目标考核、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技术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对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城建档案、雕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信访接待工作。
(三)规划管理科
负责制定规划编制计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负责策划年度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及建筑物整体外立面装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村镇规划管理科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县区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做好村镇规划编制成果和区所辖村庄规划成果的评审、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内个乡镇的乡镇企业、公共设施、社区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村镇重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乡镇总体规划成果的技术审查。
(五)建设用地管理科
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全市近期及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负责永久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年度建设用地的分类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的规划确认;负责全市建成区面积及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七)综合技术科
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条件的核提及审定工作;负责有关规划技术问题的总协调,在建设项目初审后进行技术方面的审核把关;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市政管线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全市管线的动态管理,参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规划系统培训学习、专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基础资料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机关党总支。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