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能源出租车车辆不可以卖给其它车主。
出租车经营权属于国家无偿特许出租车公司的公共资源,不得变相拍卖、倒卖,对于擅自转让和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的,一经发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收回其经营权和相关营运证件,不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将从严从重处罚。
根据《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17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法律责任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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