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与金订立和约在哪一年,合约的订立有何意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1
1. 绍兴十年(1141年),南宋与金朝签订了《绍兴和议》,这一和约标志着宋金之间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状态。
2.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虽有小规模冲突,但整体上保持了相对和平。《绍兴和议》确定了“南自南,北自北”的原则,即原籍在南宋境内的汉人归南宋,原籍在金国境内的汉人归金国。
3. 这一原则使得北方汉人在名义上成为金国臣民,且禁止他们南逃,否则将被遣返。这导致北方汉人无奈地成为宋金两国之间的敌对民众。
4. 隆兴和议是在宋隆兴二年(1164年)签订的,签定后,宋金两国近四十年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事。
5. 在宋孝宗的治理下,宋朝出现了太平安乐的局面,改变了高宗朝的贪污腐败现象,这一时期被称为乾淳之治。
6. 同时,金朝在金世宗的治理下,通过用人唯贤和与民休息的政策,达到了盛世。金世宗因此被后人称为“小尧舜”。
7. 嘉定和议是在宋嘉定元年(1208年)签订的,这是在开禧北伐失败后,南宋朝廷内部的主和派史弥远杀死主战派领袖宰相韩侂胄后,与金国重新订立的和约。
8. 《嘉定和议》的条件包括:宋金世为叔侄之国,金为叔,宋为侄;岁币银由20万两增加到30万两,绢由20万匹增加到30万匹;宋另给予犒军银300万两。宋金疆界以绍兴和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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