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件法官拒绝引入新证据,华为方有何表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7-10

当地时间7月9日下午,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律师申请新证据引入做出判决,法官驳回了这一申请。华为加拿大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决,但对这样的结果表示遗憾。

在6月29日到30日,控辩双方曾就是否引入新证据进行了当庭辩论。孟晚舟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新证据可以揭示作为引渡唯一依据的美国《起诉案件记录》,在诸多陈述上存在明显不可靠。新证据文件主要包括汇丰银行和华为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内部报告、会议纪要和汇丰内部客户管理系统 (HORIS)报告。

华为加拿大在声明中表示,尽管法院拒绝引入新证据,但这些新文件清楚表明,汇丰银行及其高管均知晓华为与Skycom的关系以及Skycom在伊朗的业务;这些文件还表明美国的《起诉案件记录》和两份《起诉案件补充记录》明显不可靠,“引渡听证将继续进行,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孟女士寻求自由、正义”。

华为时隔两年才“想起”在伦敦和香港起诉,要求公开相关证据的原因:

杨杰认为,这很可能与香港司法环境的变化有关。在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后,香港的司法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前,如果华为在香港提出诉讼,要求公开相关证据的话,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与在伦敦相同,遭到驳回,因此,孟晚舟一方不太可能去做这样的“无用功”。但是在香港国安法落地后,事情显然发生了变化,汇丰银行身在其中,应该对此深有体会。

两年后,不但香港国安法能成为对华为诉求的上位法支撑,而且中国的“阻断法”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和《阻断法》三部法律形成了栗战书所说的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这三部法律的功能和定位各不相同,《反外国制裁法》主要是反制;《阻断法》主要是切断美国长臂管辖在中国境内的适用;《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主要是针对外国实体如果被认为“不可靠”,就会被列入清单上。

以上内容参考 环球网-孟晚舟案件法官拒绝引入新证据,华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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