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0-19
离婚过后,没办法办准生证。未婚再生育,就不合法了。
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证明,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办理。
《计划生育证》办理提示:
一.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但在本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温馨提示:
1、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2、女方达到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
5、免冠照片各一张
6、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注:以上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另外如果男方是集体户口,需要单位或保卫处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三. 办理流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相关新规
2016年1月5日,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宣布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