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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类: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
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
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扩展资料:
1、红枣+海蟹:容易患寒热病
海蟹与大枣相克,这是因为两者同食容易患寒热病,至多间隔2小时才可以吃。
2、大枣+动物肝脏:破坏维生素
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这些金属离子极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故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
3、红枣+鱼+葱:一起吃会消化不良
红枣性平,能滋补脾胃,益气养血,与鱼葱同食会导致消化不良。所以用红枣、鱼和葱做成的红枣带鱼粥最好不要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红枣不能与哪些食物同食?红枣相克食物详介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喝中药需忌口 哪些食物不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