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与一女人产生语言纠纷,该女人叫来其老公和好几个男性朋友,在未曾问清事实的情况下,就将我妹妹暴打一顿,我妹妹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并通知了我们。我们闻讯赶来的时候,对方几个人已经离开现场,只剩下该女子及其老公和一个男性朋友还在,其间几人依旧嚣张,并试图向我方动手,造成我方4人全部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方被迫自卫还击,对方两个男的不慎跌倒在地之后,110直到此时才赶至现场(后来才知道110的接线员报错了地点,我妹妹前后拨打了3次,接线员都报错了地点),对方男子于是称我方对他进行了殴打,并且称病住院,要我方赔钱。我们私下询问了主治医生,医生说对我们说他们二人都没事,只是因为他们一直不肯出院,坚称自己头疼、头晕、恶心,说自己是脑震荡,医院也不敢轻易让他们出院。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怎样进行调查和调解,对方住院是否需要我们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