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和一事业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3年,我想辞职,但合同要罚违约金好几万,这样合理吗?

合同上说三年年限,提早辞职,违约金每年1万,还有户口占用费1万。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否都受 劳动法保护?

第1个回答  2013-11-07
这个属于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是保护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追问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样的吗? 聘用合同也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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