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被法庭认定的概率有多大

我父亲因病亡故,膝下有三子,其中有一子A,从未对我父尽过赡养义务。我父病重期间,留下口头遗嘱,将遗产全部留于我母,并由我母亲在她过世的时候,视儿子们的尽孝程度再行分配。当时有三个见证人:我父的单位领导,以前的学生现在的同事,我父的忘年交好友。留口头遗嘱时,A不在场。

医院病历中也没有当时我父神志不清的记载。

现在A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问:
1、我父的口头遗嘱被法院认定的概率有多大?

2、如口头遗嘱不被认定,因为A从未赡养过我父,A所分得遗产份额应比八分之一少多少?有可能不得么?
1、三个证人都可出庭作证,如因故不能出庭,三人均表示可提供书面证词,并经过公正,提交法庭
2、证人的问题在于,我父留遗嘱时未有医生在场,第二天我父就因为病情突然恶化,转入重症监护室隔离,直至去世

第1个回答  2009-03-25
只有一种情况,认定口头遗嘱有效。
你母亲过世前,如果分配遗产了,你们几个人就按照她的遗嘱来继承遗产。如果你母亲没有分配遗产。则法定继承。那么A跟你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不过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法定继承了,可以以第十三条,要求少分给A遗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25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如果你父亲“病重期间”符合危急情况的要求(临去世之前等),而见证人肯证明的话法院是会采纳的。
2、如果不符合危急的要求,遗产一般是均分,所以是1/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属于被继承人的才算遗产),但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部分,这个要看法官的裁量的,其他人没法回答你,但在诉讼中你要证明未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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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补充我觉得这份口头遗嘱是有效的,符合情况危急的条件。
第3个回答  2009-03-25
你首先要出具医院相关病情突然恶化的证明,使得你父亲无法立局面遗嘱,三个证人可以对证言进行公证,但得看对方对三个证人的质疑程度或举出三个证人对本案有无利害关系而对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进行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不如书面的遗嘱证明力强,所以这个很难说,
如果按法定继承,那么财产有一半是你母亲的,只能把剩下的一半让你母亲你父亲的几个子女平均继承!至于一个分多少得看你父母生了几个人,自己算吧!
第4个回答  2009-03-25
1、按照你说的证人,应该是有效的,应按照该遗嘱执行,但是存在不被认可的几率。
2、如果无效,A未尽赡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具体份额应由法官裁量。
第5个回答  2009-03-25
这口头遗嘱最终能否被认定为有效,关键看几个见证人出庭作证时的见证内容能否让法院认为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定条件。
重点有二:
1、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
你说的情况,此三人符合见证人的要求,如果能出庭作证,在这一点上应不存在问题。

2、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因此必须结合你父亲的病情、立遗嘱时的现场情况等综合考虑来确认是否能构成继承法意义上的“危急情况”。
这要看医疗记录和证人的证言内容综合判断。

如证人愿意配合,再加上妥善操作,本案中的口头遗嘱成立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建议你方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具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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