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法律小课堂出圈名场面语录 (通用40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1
1.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2.磨刀恨不利,刀利伤人指。
3.苏格拉底所说的,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4.遇到一个网络喷子,他不断地使用一些标语式的词汇,其实没有必要和他辩论的,因为你辩不赢的呀,你也并明陆不需要去辩,标语化的思维是最便捷的,因为标语化的思维是不需要需要思考的一个标语化思维的人,他其实已经中毒了他被蛊惑了,他已经缺乏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要和他们去论证,不要和他们去辩论。
5.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6.见者易,学者难。莫将容易得,便作等闲看。
7.乐观主义很容易激动人心了,但是却很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理想主义破灭之后就就会导致绝望,人道主义很容易盯着对抽象人的热爱而放弃了对具体人的责任,你主张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看似对儿童的关心,但却放弃了对被害人的的保护之责,所以呢,相比于啊经常开空头支票的乐观主义,这个现实主义的,其对人类理性万能的这一种警惕,他们的观点也许很难激动人心,但是也许却更加的务实。
8.每个场域都有每个场域的一些基本的规则,这些规则没有人用条文的方式来规定,但是它存在于我们的社会规范之中,而你遵循这些规范,你才能真正的拥有所谓的自由,因为自由不是放纵的自由,自由始终是自律的自由。我很尊重你的个性,但是任何人的行为其实都会对别人有所影响,所以人成熟的标志不是积极的去张扬自己的权利,人成熟的标志是不断的对他人有同理心,换言之你要顾及到别人,这才是人成熟的一个标志。
9.虽然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一种道德上被容忍甚至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10.你无需去留恋这个舞台,你只需要演好现在的剧本。
11.误解是人生常态,理解本是稀缺的例外。
12.所以如果获得了什么成就,要积极的回馈这个社会,你的不一定属于你,你的机会属于你吗?时势造英雄。
13.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14.唯有真理的光照,才能学会谦卑 ,走出自我的偏狭,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狷,尽责而不懈怠。
15.为什么法律中要规定跟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要以犯罪论处,有人说这限制了幼女的自由,当然。这其实是典型的法律家长主义,因为法律要像家长一样来保护未成年人,因为你不知道自由对你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要对你进行限制,这是合理的。
16.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17.梅因:“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18.会有同学说老师你是不是矛盾的呀?我记得前段时间你说:性同意能力是有上调的必要,现在又说刑事责任年龄有下调的必要,这不是互相矛盾吗?这并不矛盾,一个是攻击能力,一个是保护能力这一样吗?
19.法律的训练自然会让我们在某些问题上与大众看法不一。但是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封闭化的精英立场,二是从众的群众立场,我想法律永远不能脱离一个民族的主流道德意识,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这也是我一直主张,法律人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20.所以当你不断地阅读,你才能接受理性的有限,而一旦当你接受理性的有限,你就会拥抱现实主义的人性化,你才会拒绝在地上建立天国,你才会拒绝在人类历史上种种乌托邦的诱惑。
罗翔老师法律小课堂出圈名场面语录(篇二)
21.对法治破坏最大的莫过于盛行于大多数国人心中的“法家思维”。
22.“前段时间居然有人问我,我当场崩溃,他说如果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我说熊猫是什么呀,熊猫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熊猫是国宝,那我们是什么呢?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我二十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能吃,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有衣服穿,快要冻死了,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这叫什么,紧急避险。当然了,我说的是危险情槐信况下”“20天没吃绝顷没喝下雪,我就穿着一件短袖,我快冻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每天吃一只”
23.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
24.首先从逻辑上,不正义在逻辑上有一个反对面叫正义,如果没有正义这个概念,那你认为一个事情不正义毫无意义。当你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这个观点本身就是绝对的。
25.所有真实的快乐,都需要长久的铺垫和努力。
26.“人最大的痛苦就是无法跨越知道和做到的鸿沟。你思想过深刻的东西,你为自己所说的感动了,你就真的觉得自己做到了,很多时候这是一种自欺。”
27.更多的还有非功利性的阅读,我们要“培育”这个字,我们要读文学作品,我们要读历史作品,我们要读哲学作品,我们要不断地阅读,穷尽我们知识的想象力。
28.任何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29.刑法的处罚永远不能超过民众朴素的情感。
30.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31.人类唯一应该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32.你说一个人天资聪明,他能不能通过考试,不可能,所有天资聪明的一定还需要什么,还需要艰苦的训练。
33.这是罗大大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经常说如果你学法律学死了,变得机械了,法律学多了,失去了人性,失去了作为人基本的判断,是可悲的。
34.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在我看来,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表现。
35.人要接受事与愿违啊,我们太有限了,我们只能做我们觉得是对的事,然后接受结果。
36.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37.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姆斯大法官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38.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而我们读书让我们更加地觉得自己的无知。
39.约束不等于压迫,冷静和理性不等于冷淡和麻木。
40.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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