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规[2018]5号)有关规定,此次消防员招录具体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所依托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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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范围是什么?
答: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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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丢失怎样报名?
答:这类情况,可以到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
0 4
报名条件中的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哪些?国外学习取得学历怎么报名?
答:大专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以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登记的学历信息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消防员招录报名期间,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招录对象,报名系统中需录入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同时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0 5
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可以报名吗?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请慎重考虑。
0 6
此次消防员招录报名方式有哪些?
答: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网址
http://xfyzl.119.gov.cn),录入报名信息,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招录公告。
0 7
报名时是否必须上传居住证?
答:招录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的,报名系统中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无需上传居住证;选择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的,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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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什么时间进行?
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进行,考核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阅招录公告。考核测试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请招录对象及时查阅消防员招录网站“通知公告”中“地方”栏目有关信息,同时注意查收短信等通知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后续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未能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放弃招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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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员身体检查标准是什么?
答:消防员招录身体检查参照陆勤人员身体检查标准执行,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入职培训期间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