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大石窝镇石窝村什么时候才能搬迁啊 向谁咨询信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3-01
京石二通道高速公路工程已于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经北京市发改委(京发改〔2010〕1518号文件)批复。该工程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对房山区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指挥部决定对京石二通道途径范围内青龙湖镇、阎村镇、城关办事处、石楼镇、窦店镇、周口店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长沟镇、张坊镇共计十个乡镇的国有、集体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青龙湖镇:大苑 芦上坟 庙耳岗 豆各庄 岗上 马家沟 大苑上 沙窝
阎村镇:北坊 焦庄 大董村
城关办事处:羊头岗 马各庄 田各庄 东瓜地
石楼镇:夏村 坨头 石楼 二站 南庄 大次洛 吉羊
窦店镇:苏村
韩村河镇:东营 赵各庄 小次洛 尤家坟 东周各庄 西周各庄 天开
周口店镇:瓦井
大石窝镇:土堤 镇江营 郑家磨 下滩 塔照 后石门 前石门 下营 高庄
长沟镇:黄元井 三座庵 六甲房 西甘池 北甘池
张坊镇:广录庄 南白岱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土地租赁;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木,抢建建筑物、构筑物、修建新坟等行为,凡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不予补偿。
四、沿线内的违法建设、抢栽的树木及其他农作物,要自行拆除、清理,届时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和清理。

特此通告

房山区京石二通道征地拆迁指挥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2个回答  2016-12-05
大石窝什么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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