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报来的计量清单的时候,发现了施工单位有漏项的工程量(少报),而且属于合格,施工单位并不知情况,这个时候监理如何解决问题?
我参加一个甲方单位面试,甲方人员向我提出这样问题,我该怎么回答?
工程量是由施工单位审核后报监理签字,监理经审核后发现,工程量有多报和漏报,其中漏报的工程量鉴定合格,做为监理工程师你该怎么做?
我的回答是: 多报的部分因该按照施工图纸,计量清单中的部分予以确认,超出的部分不予计量。
漏报的部分因该做到提醒告知的义务。
由提醒的义务。不是告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