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1. 长沙市户籍家庭,单身名下无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一套;
2.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住房,单身名下无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二套;
3.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无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三套;
4.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住房,单身名下有一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一套;
5.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有一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二套;
6.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三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有一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三套;
7.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住房,单身名下有两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一套;
8.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有两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二套;
9.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三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有两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三套;
10. 长沙市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四套及以上住房,单身名下有四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为第四套。
以上是长沙市首套房认定标准,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