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对特困家庭毕业生的特殊支持。
对于未就业并回到原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进行全面统计,提供免费服务,包括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同时还组织他们参与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促进活动。
特别关注特困家庭,如“4050”人员家庭、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征地农转非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各区县制定援助办法,确保这些群体保底就业,针对就业困难的特困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并通过公益性岗位提供安置。同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资格证书时,可享受鉴定补贴。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报名费和体检费将被免除。
在帮扶措施上,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被进一步加大。 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就业主管部门将对离校未就业的特困生进行详细登记,对持有就业服务卡的特困生提供至少两次推荐机会,确保他们的就业优先。
最后,各级政府致力于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确保在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特困生都能找到工作。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