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去年参加一个会展,当时委托一家展会公司设计和施工了展台,签订了合同,按时付款也完成了施工。今年我们公司要参加另外一个展会,展台设计还是沿用过去的设计,但是考虑到原展会公司报价过高的问题,考虑将去年的方案交给其他展会公司施工执行,是否在设计方案上存在侵权的行为?
首先方案我们已经是使用过了,按道理付费了版权应该是属于我们的,只是因为不够明确这方面的内容所以提问一下,你说的低廉的价格我实在不敢苟同,你能想象一张用背胶翻新的桌子租三天收1200,2个用泡沫塑料制作的公司LOGO收费1500?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我有义务为公司节约合理的成本,对一家展会公司来说,材料成本+运营成本+合理的利润才是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去年是因为展馆方面指定的展览公司,没得选才不得不接受那样的报价
追答没有批判你们的意思,他们的收费确实很离谱,合理利润是多少呢?为什么现在的公司报价都喜欢报高一点让客户还价呢?性价比最高这是你们追求的,当然也是我们追求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价钱只是其次,对于过分的报价,给予还击也是应该的,但是也希望客户能更多的了解实际内容,给我们这样的服务商一点利润空间,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嘛。
回到你的问题,像你们这种情况是没有侵权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