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专职辅警没有编制。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是根据边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边境专职辅警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应聘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2年2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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